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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 輔導室 | 2025-07-10 | 點閱數: 8

一、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7 月 7 日臺教學(四)字第 1142802937A 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因應 113 年 4 月 29 日修正發布之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並協助各教育階段教師、學生、家長及主管機關了解各障礙類別與資優類別之鑑定實務,特委託學者專家編撰修正旨揭手冊。
三、    旨揭手冊已公告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相關選單->下載專區( 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download ),可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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