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學校行政電腦及電腦教室安裝以 ODF 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 |
(二) | 學校網站及資訊系統如有對外提供可編輯文件下載,應支援 ODF 文件格式。 |
(三) | 電子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應採用 ODF 文件格式。 |
(四) | 學研計畫文件、成果等相關文件、表單,優先以 ODF 文件格式製作。 |
(五) | 競賽活動繳交資料可編輯文件應接受 ODF 文件格式。 |
(六) | 鼓勵教師以可製作標準 ODF 文件之教育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 |
(七) | 校內行政作業以 ODF 文件流通,並持續辦理相關推廣活動宣導(鼓勵)師生使用 OD 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