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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組長 - 訓導組 | 2022-02-17 | 點閱數: 287
說明:  
一、 依據本府 111 年 2 月 16 日疫情說明記者會宣布事項辦理。
二、 考量本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日益趨緩,本市游泳池相關附屬設施如兒童戲水池區、 SPA 區、烤箱、蒸氣室等即日起可開放使用。
三、 請貴校使用游泳池及辦理校外游泳教學時,嚴格遵守「游泳池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宣導所有人員除游泳時,應全程配戴口罩,口罩以個人夾鏈袋裝好,且於上岸後立即戴上,盡可能減少未戴口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