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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組長 - 訓導組 | 2026-02-10 | 點閱數: 2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2 月 9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50014253A 號函辦理。

二、 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 105 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 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 報名時間: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起至 115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止。

(二) 參賽資格:

1、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 3 分之 1 ,報名團隊僅 1 人者,須為新住民; 2 人者須至少 1 名為新住民身分。

3、 報名方式:可紙本郵寄、 E-mail 或網路報名。

(1) 紙本郵寄:標記「新住民舞蹈比賽」,寄至 220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 59 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學系/陳諭嬌專案經理。

(2) E-mail 報名: nidcnidc2023@gmail.com

(3) 網路報名: 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

(三) 比賽日期:

1、 北區初賽: 115 年 4 月 26 日(星期日)桃園市政府中壢藝術館音樂廳。

2、 南區初賽: 115 年 5 月 24 日(星期日)高雄市政府岡山文化中心演藝廳。

3、 中區初賽: 115 年 6 月 7 日(星期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

4、 全區決賽: 115 年 6 月 14 日(星期日)臺中市政府葫蘆墩文化中心演奏廳。

5、 上述時間公佈官方網站 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不另以電話通知。

(四) 比賽辦法:

1、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 A 組:以 3 至 5 分鐘為限。

(2) B 組:以 5 至 7 分鐘為限。

4、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陳小姐,電話 02-2272-2181 轉 2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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