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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 輔導室 | 2024-06-12 | 點閱數: 229

一、    依據本市 113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欲報名者,請於 113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前至下列網址填寫 Google 表單:
(一)    調查專業人員─初階、進階、高階培訓班: https://forms.gle/9yfCCtxMj1smhvb29
(二)    調查專業人員─精進培訓班: https://forms.gle/DegN9GuCPxJqqn2Q7
(三)    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班: https://forms.gle/ogcCLfAie22jjb9cA
三、    本案培訓班參與人員教育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假登記。於例假日辦理或核定之教師專業研習,若屬自由參加性質,同意參加人員則得自執行勤務當日起 2 年內自行選擇補休(課務自理),不另支給加班費。
四、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03)4192136 分機 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