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組長 - 教務組 | 2023-04-07 | 點閱數: 17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3 月 2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20044402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 25 萬元為上限。
(二) 計畫主持人應為學校正式編制內之專任人員,且擔任教學或研究工作,具有專門學識與經驗者。
(三) 延續性研究計畫,請於計畫名稱後註明(第○年),並於計畫書內說明研究進度及目標。
(四) 過去獲補助之相同計畫,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倘計畫名稱相同,請加註 112 學年度,並於計畫書內說明本學年度新增或變更處。
(五) 計畫之經費編列請依案附經費表說明核實編列。
三、 旨案請於 112 年 5 月 1 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各申請計畫一式 4 份(請雙面列印並以長尾夾裝訂,切勿膠裝、釘裝),免備文逕送至本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電子檔(World 、 PDF)請同時寄至 10051516@ms.tyc.edu.tw ,逾期不予受理。
四、 檢附計畫補助申請表及計畫項目經費表各 1 份;未依前開表件格式填寫之申請案,不予審查。
:::

搜尋

意見反映

桃園市反霸凌專線:
0800-775-889

本校反霸凌/性別事件信箱:
picakuo@gmail.com

本校反霸凌/性別事件專線:
03-4732054#210

本校性騷擾申訴管道:人事室
03-4732054#710

本校職場霸凌專責單位:人事室
03-473205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