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11 學年度提昇國民中小學生英語學習成效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課程為實體研習,由計畫主持人陳超明教授以及馬可珍副研究員,與各區進行互動問答式的主題說明及討論,以了解計畫教師們對於課文對話之實際教學情況,並針對其教法進行概念釐清與強化。 |
三、 | 旨揭師資培訓相關資訊,說明如次: |
(一) | 國中 |
1、 | 時間: 112 年 2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共半日。 |
2、 | 地點:新竹高鐵站旁 AJ Hotel 14 樓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三路二段 168 號,從新竹高鐵站走路 3 分鐘可抵達)。 |
3、 | 參與對象:本計畫內國中之校長、主任、英語教師。 |
4、 | 研習課程代碼: J00003-230100002 。 |
(二) | 國小 |
1、 | 時間: 112 年 2 月 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共半日。 |
2、 | 地點:桃園市立文昌國中(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 729 號)。 |
3、 | 參與對象:本計畫內國小之校長、主任及英語教師。 |
4、 | 研習課程代碼: J00003-230100001 。 |
四、 | 請參與對象依各該場次之研習課程代碼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 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 |
五、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另計畫英語教師務必參加師訓,如無法出席所屬場次,務請告知計畫專案人員並安排參加其他地區之師訓。 |
六、 | 本計畫英語教師務必參加師訓,如無法出席所屬場次,務請告知專員並前往參加竹苗、高雄地區之師訓。前往外縣市師訓之差旅費,由本計畫支應。 |
(一) | 竹苗: 112 年 2 月 2 日(四)上午 9 時至 12 時。 |
(二) | 高雄: 112 年 2 月 7 日(二)上午 9 時至 12 時。 |
七、 | 本案聯絡人:本市計畫專案人員王育玟,電話: 03-3552776 #240 ,信箱: yuwenwang581@gmail.com 。 |
八、 | 檢附本計畫 111 學年度寒訓課程表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