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 111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委請本市瑞坪國中承辦,內容摘要如下,餘詳見附件: |
(一) | 申請對象:本市各國中小。請以校為單位申請,每校以申請至多 3 場次(不同領域)為限。 |
(二) | 分享團隊:榮獲 108 、 109 、 110 學年度國中小教師優良教學示例獎勵計畫特優之教師。 |
(三) | 申請時程:即日起至 111 年 10 月 20 日(星期四)止。審核結果將公告於「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學校資料系統」的「最新消息」(網址: http://ceag.tyc.edu.tw/ceag_school/news.php),並另行函文公告。 |
三、 | 本案計畫聯絡人:瑞坪國中黃郁喬老師,聯絡電話:( 03 ) 4821468 分機 213 ;電子信箱: 247qiao@mail.rpjhs.tyc.edu.tw 。 |
四、 | 檢附「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素養導向優良教學示例到校分享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