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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組長 - 訓導組 | 2024-12-12 | 點閱數: 72

說明:    
一、    有關 113 學年度桃園市廚神爭霸-學生表意權票選活動,鼓勵各校學生踴躍投票。
二、    學生表意權投票規則:
(一)    投票網址: https://reurl.cc/KdpV4n
(二)    投票方式:學生需使用學校提供可辨識的 Google 帳號 (如:@stu.校名.tyc.edu.tw)等帳號進行投票,每個帳號一票,如非學生帳號請填寫 google 表單( https://reurl.cc/nq1nvn ),並於投票畫面標示班級姓名(附件 1)。
(三)    投票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19 日。
(四)    抽獎時間: 113 年 12 月 21 日決賽日由長官公開抽獎。
(五)    頒獎時間: 114 年 1 月 4 日於大園高中辦理,獎項 300 名,獲獎者以學校為單位,於頒獎日指派代表領獎。
(六)    敘獎:組隊報名參賽及網路學生表意權投票之獎勵
1、    組隊參獎(學生表意權佔全校學生百分比)
(1)    80%以上, 8 人(含校長)嘉獎一次。
(2)    70%以上, 7 人(含校長)嘉獎一次。
(3)    60%以上, 6 人(含校長)嘉獎一次。
(4)    50%以上, 5 人(含校長)嘉獎一次。
(5)    40%以上, 4 人(含校長)嘉獎一次。
(6)    30%以上, 3 人(含校長)嘉獎一次。
(7)    20%以上, 2 人(含校長)嘉獎一次。
2、    無組隊參加(學生表意權佔全校學生百分比)
(1)    90%以上, 4 人(含校長)嘉獎一次。
(2)    80%以上, 3 人(含校長)嘉獎一次。
(3)    70%以上, 2 人(含校長)嘉獎一次。
(4)    60%以上, 5 人獎狀一張。
(5)    50%以上, 4 人獎狀一張。
(6)    40%以上, 3 人獎狀一張。
(7)    30%以上, 2 人獎狀一張。
(8)    20%以上, 1 人獎狀一張。
(七)    公布名單:獲獎學生以公文通知,結果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和青園國小網站,若無法辨識為學生帳號,將於活動截止後清算非學生帳號,重新計算各組得票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