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 111 年 1 月 11 日桃體總字第 1110000023 號函暨所屬射箭委員會同年 1 月 11 日桃箭字第 111003 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地點及期程如下: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 111 年 4 月 26 日至 28 日(星期二、三、四),國立體育大學射箭場(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 250 號)。 |
(二)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止。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文件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另參與活動時請配合落實量測體溫及佩戴口罩等相關防疫規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