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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組長 - 訓導組 | 2022-01-17 | 點閱數: 404
說明: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78333A 號函辦理。
二、 本案請各校加強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跟蹤騷擾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學校輔導諮商支持、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之改善等相關事宜。
三、 檢附總統府秘書長函影本、本法全文及總說明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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