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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組長 - 訓導組 | 2022-01-13 | 點閱數: 33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02019 號函(隨函檢附)辦理。
二、 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Q&A」及「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已公布於「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 https://bully.moe.edu.tw/index ,以下簡稱該網站)「法令」專區,請貴校參考運用,俾利完善校園霸凌事件處置情形。
三、 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一) 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二) 學校申訴電話或投訴信箱。
(三) 本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 0800-775-889 或投訴信箱。
(四)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 0800-200-885 。
(五)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
  四、 110 年度【我的未來我作主】防制毒品暨防制霸凌微電影競賽作品,業已上傳該網站「影音專區」,為擴大宣導成效,請教師配合宣導及融入課程教學彈性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