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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導組長 - 訓導組 | 2021-10-19 | 點閱數: 319
說明:  
一、 依據 110 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案比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 比賽分偶戲類(現代偶戲類、傳統偶戲類)與舞台劇類,承辦學校如下:
1、 偶戲類:大竹國小。
2、 舞台劇類:內壢國小。
(二) 報名方式及日期: 110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五)至 27 日(星期三),分別以書面寄送併同電子郵件方式辦理,未完成前 2 項報名方式者,不予受理。
1、 書面寄送:請將授權書、切結書及報名表(一式一份)於加蓋學校印信後,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該類組承辦學校(偶戲類請寄至大竹國小;舞台劇類請寄至內壢國小)彙辦,信封上請註名【報名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及類組。
2、 電子郵件:請將報名表掃描檔以電子郵件方式電郵至該類組承辦學校彙辦:
(1) 偶戲類請電郵至 kuo@m2k.dces.tyc.edu.tw (大竹國小)。
(2) 舞台劇類請電郵至 t000001@ms.tyc.edu.tw (內壢國小)。
(三) 領隊會議辦理日期及地點:
1、 舞台劇類:
(1) 日期: 110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2) 地點:內壢國小 201 研討室。
2、 偶戲類:
(1) 日期: 110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
(2) 地點:大竹國小圖書館。
(四) 110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公告賽程表及參賽人員秩序冊。
(五) 比賽日期: 110 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至 5 日(星期日)。
(六) 比賽地點:
1、 偶戲類:大竹國小大禮堂。
2、 舞台劇類:內壢國小活動中心。
三、 依據 110 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連續於 106 及 107 學年度( 108 及 109 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因疫情停止辦理)均獲得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 110 學年度全國賽。逕行參加全國賽之團隊,得予報名參加市賽,惟不佔本市代表參加全國賽名額。
四、 本案有申請「桃園市 110 年度推展學生創意戲劇活動」經費補助之學校,請務必報名參加比賽(110 年 5 月 7 日桃教終字第 1100038271 號函諒達)。
五、 本案比賽實施要點修正及需注意部分均以粗黑體、下底線或紅字,務請貴校詳閱並公告周知,以維護學生參賽權益。
六、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市學生創意戲劇比賽規定,必要時得視疫情發展,另行公告相關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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