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訓導組長 - 訓導組 | 2022-04-20 | 點閱數: 288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 111 年 4 月 12 日府社團字第 1110092455 號函辦理。
二、 為推動高齡志工及企業志工,衛福部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高齡志工與企業志工服務方案,服務內容包含長者關懷、健康促進、青銀共融、社區防疫等服務,促進高齡者及企業志工以服務參與社會,帶動志願服務風氣。
三、 本案 111 年度衛福部持續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高齡暨企業志工躍升補助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基準如下:
(一) 高齡志工:
1、 辦理引導屆退民眾參與志工之說明會、體驗觀摩活動、學習成長營及宣導活動,最高補助 12 萬元(1 案)。
2、 高齡志工服務方案,每隊最高 4 萬元,最高補助 16 萬元(4 隊)。
(二) 企業志工:
1、 企業志工服務方案,每隊最高 4 萬元,最高補助 12 萬元(3 隊)。
2、 辦理企業志工說明會、體驗觀摩活動及選拔表揚活動 最高補助 12 萬元(1 案)。
四、 本案為運用單位所屬志工隊符合高齡志工團隊、企業志工團隊資格之運用單位踴躍申請,請於 111 年 4 月 15 日(含)前依式函報申請資料一式 2 份送本府社會局彙整,俟本府社會局初審通過後層轉衛福部申請,並於計畫執行完畢後向本府社會局辦理核銷撥款。
五、 倘本市申請隊數超過各最高補助案數或團隊數上限,將由本府社會局依計畫內容之完整性、創新性、發展性、豐富性及在地特色等原則進行審酌篩選,未獲選者恕不通知、不檢還原申請資料。
六、 本案如有疑問,請聯絡本府社會局邱小姐,電話: 03-3322101 分機 6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