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中壢區華勛國小 111 年 2 月 11 日華小學字第 1110000801 號函暨本局 110 年 12 月 23 日桃教小字第 1100119717 號函續辦。 |
二、 | 旨揭研習日期及時間: |
(一) | 第 1 場: 111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至下午 5 時。 |
(二) | 第 2 場: 111 年 3 月 20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
三、 | 研習地點:本市中壢區華勛國小二樓視聽教室 。 |
四、 | 參加對象: |
(一) | 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有教授本土語言課程(閩南語)支援教師。 |
(二) | 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有興趣開發本土語言補充教材之現任一般教師。 |
(三) | 有取得教育部閩南語認證教師資格。 |
五、 | 報名方式及日期:自即日起至研習前一日止,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開課單位:中壢區華勛國小)報名。 |
六、 | 參與研習人員於課務自理,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假登記,倘工作坊適逢例假日,參與教師得於工作坊結束後 1 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全程參加者核發研習時數 10 小時。 |
七、 | 本案聯絡人:華勛國小學務處主任王偉榮(聯絡電話: 03-4661587 分機 310 )。 |
八、 | 檢附旨案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