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0 學年度校刊評選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相關期程及分組說明如下: |
(一) | 送件時間: 111 年 6 月 20 日(星期一)至 111 年 7 月 4 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
(二) | 評選時間: 111 年 9 月 1 日前評選完畢,公布成績。 |
(三) | 評選組別: |
1、 | 高中(職)組。 |
2、 | 國中組。 |
3、 | 國小甲組:普通班 25 班(含)以上。 |
4、 | 國小乙組:普通班 24 班(含)以下。 |
(四) | 評選類別: |
1、 | 校誌類。 |
2、 | 雜誌類。 |
3、 | 報紙類。 |
4、 | 電子類。 |
三、 | 請參賽學校依實填寫附表之「有功人員敘獎名單」,送件截止後不得更改,獲獎學校將依本表人員名單依序敘獎。 |
四、 | 檢附實施計畫 1 份,電子檔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輸入關鍵字)下載。 |
五、 |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龍潭區三和國民小學鍾主任,電話: 03-4792154 轉 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