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 112 年 1 月 7 日府文秘字第 1120004572 號辦理。 |
二、 | 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特修訂旨揭作業要點。 |
三、 | 旨揭要點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及「推廣活動」三類。 |
四、 | 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2 月 3 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https://grants.moc.gov.tw/We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