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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長 - 教務組 | 2023-01-13 | 點閱數: 225
說明:  
一、 依據本府 112 年 1 月 7 日府文秘字第 1120004572 號辦理。
二、 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特修訂旨揭作業要點。
三、 旨揭要點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及「推廣活動」三類。
四、 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 112 年 2 月 3 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https://grants.moc.gov.tw/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