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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長 - 教務組 | 2022-11-08 | 點閱數: 344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8 月 26 日新北教國字第 1111619075 號函辦理。
二、 查 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契約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本採購案,逕行由各適用學校與廠商於第 1 學期及第 2 學期分別辦理驗收付款程序」,先予敘明。
三、 復查前揭契約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略以:「各適用學校採購之教科書全部交清,廠商即應通知適用學校,適用學校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可得驗收之日起 30 日內依照法定程序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併予敘明。
四、 有關 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第 1 學期各版本單價表、共同供應契約及驗收文件電子檔同步公告於「111 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網站( https://www2.sekonicmp.com.tw/tbkp111/),教科書驗收程序請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驗收紀錄留校自存。
五、 教育部補助國小及國中教科圖書金額請參考附件,各校製作三聯單時請依照附件中之家長負擔(三聯單開立金額)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