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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長 - 教務組 | 2022-08-19 | 點閱數: 588
說明:  
一、 依據國民教育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暨本局 109 年 4 月 22 日桃教中字帝 1090031396 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學校校務運作,提升行政溝通效益,支持教師專業發展及教學創新,爰函頒旨揭不排課時間表,提供領域教師共同備課及專業對話時間,並自 111 學年度起實施,請各校配合辦理。